“一照多址”是指 一张营业执照可以登记多个经营场所。企业无需为这些经营场所单独申请执照,只需申请变更登记增加经营场所。在后续经营过程中,企业也无需为分支机构重复办理刻章、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做账报税、企业年报等手续,从而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具体来说,一照多址适用于以下情况:
同一行政辖区:
增设的经营场所与住所属于同一行政辖区(区、县及县级市),并且在该经营场所不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企业,可以不办分支机构而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经营场所登记。
免于分支机构登记:
在同一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行政许可管辖区域内,一张营业执照可以登记多个经营场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备案制:
企业可以通过信用公示系统在网上公示除执照登记的住所以外的经营场所,或者向住所地登记机关申请将经营场所备案在营业执照上,从而无需在经营场所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这种政策简化了企业注册登记的流程,促进了市场准入便利化,特别适用于经营场所较多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