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开放以下14个沿海港口城市:
1. 大连
2. 秦皇岛
3. 天津
4. 烟台
5. 青岛
6. 连云港
7. 南通
8. 上海
9. 宁波
10. 温州
11. 福州
12. 广州
13. 湛江
14. 北海
这些城市被选为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旨在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促进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些城市拥有较好的交通条件、工业基础、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较为发达的科研和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