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最基本的权利不包括 归属权。
归属权通常指的是财产所有权,即个人或实体对其财产拥有的权利,包括使用、收益、处置等。虽然归属权是法律赋予个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但它并不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最基本”的人权。
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通常包括:
平等权:
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政治权利: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权。
人身自由:
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
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
社会经济权利:
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
受教育权:
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并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时取得国家赔偿。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并进行申诉、控告和检举。
这些基本权利被认为是不可剥夺的,并且是保障公民基本人权和自由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