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现代国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之间的关系密切,法治思维是法治方式的思想基础,而法治方式则是法治思维的具体实践。
法治思维
定义:法治思维是指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它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需要以法治概念为前设。
核心要素:法治思维包括精神、实体、形式等层面的要件,是一种理性的思想活动,用于进行情况把握、价值判断和统筹安排。
文化范畴:法治思维属于法治文化的精神方面,是全社会成员应当具备的法治意识和观念的基础。
法治方式
定义:法治方式是指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它是法治思维实际作用于人的行为的外在表现,与法治思维是内在和外在的关系。
实践体现:法治方式体现在政治领域,是运用法律规则和法治理念进行政治统治、改革发展、社会治理、纠纷解决的一种特殊的执政行为方式。
具体形式:法治方式包括民主化方式、程序化方式、公开方式和问责方式等,从约束权力的角度和保护权利的角度出发,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关系
内在联系:法治思维是法治方式的内在思想活动过程,进行分析、判断、统筹和决策,进一步外化为具体行为,成为法治方式。
指导作用:法治思维指导法治方式,相对而言,法治思维更为根本。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确立,能使抽象的法治原则转化为具体的实践准则,有助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具体工作中落实法治的要求和精神。
重要性
依法治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
深化改革:提高法治思维能力,要求增强法治观念,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自觉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国家治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助于推进改革发展、社会稳定这些中心工作更好地开展,有助于法治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生根发芽。
综上所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通过运用法治思维可以形成科学的决策和有效的治理方式,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发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以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