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包括以下三种:
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具体种类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居住权等。
指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定的物权。具体种类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这些分类共同构成了物权的完整体系,为权利人提供了对特定物的全面支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