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人数的计算主要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72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在职职工人数的定义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不计入接收方的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即:
$$
\text{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frac{\text{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 \text{个月}}
$$
填报人数口径为“月均人数”,例如,如果A公司2023年10月新办,10-12月在职人数分别为29、30、31人,则A公司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
$$
\text{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frac{29 + 30 + 31}{3} = 30 \text{人}
$$。
残保金年缴纳额的计算
残保金的年缴纳额的计算公式为:
$$
\text{保障金年缴纳额} = \left( \frac{\text{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times \text{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text{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text{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right) \times \text{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建议
确保数据准确性:在计算残保金人数时,确保所有数据的准确性,包括在职职工人数、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季节性用工的折算等。
关注政策变化:残保金的相关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定期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以确保计算的合规性。
使用专业工具:可以考虑使用专业的财务管理软件或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以提高数据处理的准确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