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的有效期通常为1年,持证人需要在到期前1个月内办理签注手续。如果居住证过期超过 60天,则不能再续期。在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期限内,居住证的使用功能会中止,但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可以恢复,且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建议:
持证人应尽量在居住证到期前3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以避免使用功能中止。
如果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签注手续,应尽快在60日内补办,以恢复居住证的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