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时间:2025-02-14 08:55:35 网络游戏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是一项 国家标准,旨在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该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根据这一标准,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的等级被划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其中一级代表最严重的残疾等级,而十级则是相对较轻的残疾等级。具体的分级包括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面部重度毁容等情况。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包括申请、受理、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等步骤。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对于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医疗补助以及可能的法律诉讼都有重要影响。

此外,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建议职工在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便依据相关标准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