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大市场是指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通过消除市场壁垒、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商品和服务自由流动等措施,形成的一个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体系。这个市场体系不仅涵盖了传统的商品市场,还扩展到了服务、资本、技术、人才等多个领域。统一大市场的特征主要包括:
市场准入统一: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消除地域和行业壁垒,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能够公平竞争。
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
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个市场的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的设施高标准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以及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
市场监管统一:
市场的监管要公平统一,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进一步规范。
高标准联通:
包括物流网络的高标准互联互通,确保市场设施的高水平联通。
区域一体化:
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
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
各地区不能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等的各类优惠政策。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和培育国内市场的潜力,为我们以自身的最大的确定性来抵御外部不确定性提供一个很好的支撑。同时,通过高标准的市场规则和设施联通,能够吸引更多的全球企业资源,增强我国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