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问责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对于失职失责的行为,必须严肃问责,不留情面。
权责一致、错责相当:
问责时要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责任与行为相匹配,错责相当。
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也要关心爱护干部,激励他们担当作为,同时强化约束。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通过问责达到警示和教育目的,帮助干部改正错误,促进其成长。
集体决定、分清责任:
问责决定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明确责任划分,避免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旨在确保问责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有效性,同时促进党组织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