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般固废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名称、物理性状、年度产生量、贮存方式、利用方式和去向、利用或处置量、环境管理要求。
申报登记制度
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部门、车间必须按照规定向物资部申报登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减少产生量制度
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部门、车间应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贮存管理制度
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临时存放时,应遵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要求,并在暂存间张贴相应的标志。
固体废物暂存间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场地内干净,并对固废暂存间落锁。
利用和处置制度
鼓励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合理利用,并实行无害化处理。
严格控制新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全过程管理制度
各部门、车间应当加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能部门有权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现场检查。
台账管理制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记录表各表单的负责人对记录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产废单位应当设立专人负责台账的管理与归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责任制度
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单位固体废物的日常管理,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内固体废物的总量控制、统计和申报。
各部门、车间应当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做到内部管理严格、转移处置规范、管理台账清晰。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过程符合环境保护法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