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两种: 从价计征和 从租计征。
从价计征
计税依据: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
税率:1.2%
计算公式:年应纳税额 = 房产原值 × (1 - 扣除比例) × 1.2%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范围在10%至30%之间。
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房产的租金收入。
税率:12%
计算公式:年应纳税额 = 年租金收入 × 12%。
特殊情况
自建房屋:如果会计凭证有瑕疵,税务机关会委托专业机构评估,以评估后的价格计入房产原值。
个人出租住房:租金收入计征时,税率为4%。
个人出租非住房:租金收入计征时,税率为12%。
独立地下建筑物:工业用途按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按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其余情况均从次月起缴纳。
其他规定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房产原值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这些规定为房产税的计算提供了详细的依据和指导,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合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