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和 身份证,用于证明身份和户籍信息。
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离婚协议书,双方必须共同签署,并明确写明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办理相关手续。
子女出生证(如有子女),用于证明子女的身份。
财产权属证、 财产约定协议、 债务清单等(如有需要),用于证明财产和债务的相关情况。
军人同意离婚的证明(如一方为现役军人),用于证明军人同意离婚。
建议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先咨询当地的民政局,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办理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