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规定内容如下:
国家性质与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国家权力的核心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禁止差别待遇。
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受法律保护。
社会经济权利:如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
国家机构与国家象征
国家机构的组织、设置及其相互关系。
国家的象征,如国旗、国徽、国歌等。
基本国策
改革开放。
"一国两制"。
民族区域自治。
环境保护。
计划生育。
宪法的基本原则
国体、基本经济制度、确认取得的成果、基本国策等。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
社会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国家的稳定、发展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不仅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内容,还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同时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设置和国家象征等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