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具有以下特征:
基于社会利益关系中的利益矛盾:
政治改革通常发生在社会利益关系的利益矛盾处于可协调和可调整范围之内,是既有政治关系、行为、体系和文化的自我完善和调整发展。
对政治权力关系和政治权利关系的调整:
通过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实现社会共同利益,协调不同的利益矛盾,是社会利益关系实现和协调的政治途径。这种调整是有限度的,不破坏既有政治统治的根本基础和原则。
由政治权力主体发起和领导:
无论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既有政治权力主体始终是政治改革的主体。改革是政治权力主体的自我变革,内容和方式、深度与广度、进程和步骤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领导层对社会利益要求和社会利益矛盾的认识、进行改革的意向以及推动改革的能力。
有计划有步骤的政治变革:
政治改革是由政治领导层自上而下地有意识地推进的政治变革活动,整个变革的进程一般都被置于较为严密的计划和组织之下。改革者有计划地选择改革时机,确定改革目标,制定改革策略,有步骤地推进改革进程,并随时调控改革的规模和速度,力求避免任何突发的和不可控的事件和行为。
以和平的方式进行:
政治改革以和平的方式进行,从根本上排斥了革命和暴力在政治发展进程中的地位。
维护现有的政治统治秩序基础:
政治改革维护现有的政治统治秩序基础,并不改变政治发展的性质。
渐进性和连续性:
政治改革是一种渐进性和连续性的过程,体现在政治发展上,表现为一种逐步推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操作难度大,持续时间长:
政治改革操作的难度大,需要政治领导层具备高度的认识和掌控能力,并且改革过程持续的时间较长。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政治改革的基本框架和过程,反映了政治改革在不同社会背景下的具体表现和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