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是指 由国家行政主体主持的,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解决与其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的诉讼外调解活动。
行政调解具有以下特征:
主体是行政主体:
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依据法律和政策:
行政调解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依据。
自愿原则:
行政调解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
解决纠纷:
行政调解主要解决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通过说服教育、沟通、协调、劝导等方式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行政调解作为一种诉讼外解决纠纷的方法,具有高效、灵活、专业且成本较低的特点,能有效弥补其他解决方式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