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是一起震惊社会的冤假错案。以下是聂树斌案的主要始末:
案件发生: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在该市西郊孔寨村附近一块玉米地里被强奸杀害。
聂树斌被捕:
1994年9月23日,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民警怀疑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捕。
一审判决:
1995年3月15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及强奸妇女罪判处聂树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审判决: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处聂树斌死刑,并处强奸妇女罪有期徒刑十五年,合并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
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真凶浮现:
2005年,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的王书金被河南省荥阳市公安机关抓获,并自认系本案真凶。
申诉与再审:
2007年,申诉人张焕枝、聂学生、聂淑惠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多个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宣告聂树斌无罪。2014年至2016年间,该案进行多次复审。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其家属获268余万元国家赔偿。
这起案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成为中国司法史上的一大冤案。聂树斌的无辜和冤屈,以及真凶王书金的落网,都使得司法公正和程序正义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