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娜,中国著名女子网球运动员,1982年叛逃美国,2014年回国。关于她为何被允许回国,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法律原则:
有观点认为,法律有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胡娜的行为在当年被视为叛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行为可能仅被视为违反组织纪律,而非叛国。因此,她可以回国生活和工作,但作为曾违反组织纪律的人,她难以重新进入体制或成为明星。
艺术无国界:
另一种观点认为,艺术是没有国界的,胡娜的画带来了美术艺术的新视觉,中国应该借鉴她的优点,而不是记住前嫌。
个人选择:
胡娜的回国可能也是出于个人选择。她可能认为中国是她的根,希望回到祖国生活和工作。此外,她可能希望通过回国圈钱或寻求其他利益。
社会舆论:
关于胡娜回国,社会舆论存在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允许她回国是鼓励诋毁抹黑国家的人,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包容和接纳更多国家和朋友的表现。
综合以上观点,胡娜被允许回国可能是基于法律原则、艺术无国界的理念、个人选择以及社会舆论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考虑。然而,她作为曾叛逃美国的人,回国后可能面临一定的社会压力和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