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队中,职务的层级关系如下:
司令:
通常指的是军队中的最高指挥官,负责整个军区的全面工作。
军长:
是军队中一个军的最高军事指挥首长,即军事主官,其基准军衔为少将,辅助军衔为中将。军长上级为正大军区级司令员,下级为师长和旅长。
师长:
统率陆军一师的军官,是军队师级编制的最高军事指挥首长,即军事主官。在设立政治委员的军队中,师长和师政治委员同为全师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师的工作。上级为司令或军长,下级为旅长或团长。
旅长:
是军队中旅一级编制的最高军事指挥员,上级为军长或师长,下级为团长或营长。旅长一般由大校或上校担任。
团长:
是军队中一个团级单位的最高指挥官,一般由上校或者中校担任,下级为营长。
总结如下:
司令 > 军长 > 师长 > 旅长 > 团长
这种层级关系反映了军队中不同职务的指挥权和责任范围,从最高指挥官到基层指挥官,逐级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