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经营范围

时间:2025-02-13 05:42:08 网络游戏

典当行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黄金、珠宝首饰、手表、电子产品等动产的质押典当。

机动车质押典当业务。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财产权利的质押典当。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质押典当。

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

以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典当,但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

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对超过规定期限未赎回的绝当物品进行变卖处理,包括黄金、手表、珠宝玉石、钻石翡翠、电子产品等名品。

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为客户提供物品的鉴定、评估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其他典当业务

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此外,典当行还可以提供以下附加服务:

提供抵押贷款服务。

出售典当物品。

进行贵金属、珠宝首饰的鉴定与评估。

提供财产保管服务。

开展与典当相关的咨询服务。

接受个人财产抵押。

从事贵金属、珠宝首饰的回购业务。

开展二手物品的交易。

提供财产鉴定估价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典当行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

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发放信用贷款。

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收当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收当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

收当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收当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收当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

收当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

收当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收当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这些规定确保了典当行的合法合规经营,并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