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的上市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交易规则
科创板股票交易有特殊规定,如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涨跌幅限制等。
投资者需关注企业业务模式的新颖性和业绩的不确定性。
退市规则
科创板设置了更为严格的退市条件,如连续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连续三年亏损等。
发行上市申报规则调整
近期,中国证监会修改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明确了科创板优先支持的方向,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以聚焦支持硬科技的核心目标。
其他规定
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为发行人、上市公司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服务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这些规则旨在规范科创板上市和持续监管事宜,支持引导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维护科创板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