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税务师事务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人员要求
至少需要2名执业满1年的注册税务师作为股东和法人。
至少需要10名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5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注册资金
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办公场所和设施
需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如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发起人条件
发起人需要有3名以上,且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其他条件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从业。
税务师事务所字号不得与已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字号重复。
组织形式
税务师事务所可以采取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公司制度。
法定代表人
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其他相关规定
税务师事务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并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
综上所述,成立税务师事务所需要满足人员、注册资金、办公场所和设施、发起人条件等多方面的要求,并且需要遵循特定的组织形式和法定代表人规定。建议在成立税务师事务所前,详细咨询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满足所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