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间规定如下:
一般规定 :企业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特殊情况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
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申报截止日期: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建议企业提前安排汇算清缴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申报、调整、补退税等任务,以维护税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