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数字一到十的大写分别是:
1. 壹
2. 贰
3. 叁
4. 肆
5. 伍
6. 陆
7. 柒
8. 捌
9. 玖
10. 拾
这种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改为大写数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