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高考的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志愿单位
改革前以“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一所院校即为一个志愿,填报方式为“一所院校+多个专业”。
改革后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一个院校拆分为若干个院校专业组,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志愿,填报方式为“院校专业组+专业(类)”。
志愿数量
普通类本专科各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艺体类统考本专科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各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填报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时,选考科目须符合拟填报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填报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须在公示合格名单中。
填报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
同批次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
录取方式
广东省实行“3+3”模式,即高中阶段学生先参加普通高考,取得高考成绩后,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高考成绩,选择本科院校或职业院校。
录取分为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包括提前批和普通批,专科批次包括高职批和中职批。录取时,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和高考成绩进行匹配,录取到第一志愿的学生优先考虑。
补录
高考录取结束后,还有一定数量的名额未被填满,此时会进行补录,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填报志愿。
填报时间
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除强基计划外,提前批、本科批、专科(高职)批三个批次同时填报,分开录取。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校专业组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投档单位。
填报策略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排位结合往年录取数据填报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以增大被录取的概率。
建议考生按照冲、稳、保的原则,梯次填报志愿,即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合理分配志愿数量。
这些规则旨在帮助考生更有效地进行志愿填报,提高录取机会。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仔细了解各院校专业组的选科要求和往年的录取情况,合理安排志愿顺序和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