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的级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一等
总警监
副总警监
二等
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等
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等
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等
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具体如下:
部级正职:总警监
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这些级别从低到高,分别对应不同的职务和责任。总警监是警衔体系中的最高等级,授予正部级警官,如公安部部长、国家安全部部长等。副总警监则授予副部级警官,如公安部及国家安全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纪检书记等。警监、警督和警司则分别对应不同的行政级别,而警员则是最低级别的警察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