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官职等级体系分为 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和乡科级五个层级。每个层级又分为正职和副职。此外,对于厅局级以下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还设有巡视员、调研员、主任科员和科员等职级。
国家级
国家级正职:一级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省部级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厅局级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县处级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乡科级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这些级别反映了公务员在不同层级和职责上的差异。现代社会中,官职的地位和权力受到更多制约和监督,不再像古代那样具有极高的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