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的大结局中,主要人物都接受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祁同伟:
饮弹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高育良:
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高小琴:
逃跑失败,被抓后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陈岩石:
在儿子陈海醒来之前便去世了。
陈海:
在结局中苏醒。
李达康:
继续担任市委书记。
沙瑞金:
成为汉东省的新任省委书记。
侯亮平:
继续担任最高检人民检察官,后出家。
赵东来:
市公安局局长,后出家。
吴惠芬:
高育良的妻子,后出家。
梁璐:
祁同伟的妻子,后出家并取得了不凡的成就。
这些人物的结局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违法犯罪者最终都受到了惩罚,而正义得到了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