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极限词

时间:2025-02-12 19:30:30 网络游戏

广告法中的极限词是指那些在广告宣传中被明令禁止使用的词汇,因为这些词汇通常涉及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或违反社会公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极限词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与“最”有关的极限词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

与“一”有关的极限词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

与“级/极”有关的极限词

国家级、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与“首/家/国”有关的极限词

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首发、全网首发、全国首发、XX网独家、首次、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驰名(驰名商标)、国际品质。

与品牌有关的极限词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巨星、着名、掌门人、至尊、巅峰、奢侈、优秀、资深、领袖、之王、王者、冠军。

与虚假有关的极限词

如“最好”、“绝对有效”、“无副作用”等过于绝对化的用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此外,广告中也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建议

企业在发布广告时应尽量避免使用上述极限词,以免触犯法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确实需要使用某些词汇,应确保其宣传内容真实可靠,并且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广告宣传前,建议进行充分的法律审查,以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