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资源配置职能
资源配置的范围包括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和天然垄断行业的物品。
资源配置的机制和手段包括调节政府与非政府之间的配置(体现在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高低上)、调节不同地区间的配置(通过税收、投资、财政补贴和财政体制中的转移支出等手段和政策来实现)、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支出、提高效率;向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农业、就业等民生领域倾斜)以及创新财政资源配置方式。
收入分配职能
收入分配的目标是实现公平分配,包括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
收入分配的机制和手段包括通过调节企业的利润水平和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来具体实现;划清界限和范围;规范工资制度,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社会进步相适应;加强税收调节作用;用好转移支出。
经济稳定职能
经济稳定职能的目标是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社会总供求的基本平衡,保证物价和经济发展的稳定,实现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
经济稳定职能的手段包括通过税收、财政补贴、财政贴息、公债等,调节社会投资需求水平,影响就业水平,使经济保持一定的增长;通过财政直接投资,调节社会经济结构,调节社会有效供给能力;通过税收等调节个人消费水平和结构;加大对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加大对科技、文化、卫生、教育事业的财政投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财政的职能涵盖了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三个方面,旨在实现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调配、公平分配和经济稳定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