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等级通常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来划分,具体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此外,交通事故也有相应的分类和等级划分,分为国家级和企业级,具体如下:
国家级交通事故分类:
轻微事故
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企业级交通事故分类:
轻微事故
未造成人员受伤,仅车辆轻微损伤,损失额在2千元以下的事故。
一般事故
未造成人员受伤,仅造成车辆损失,且损失额在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事故。
较大事故
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车辆损失严重,损失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事故
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车辆损失严重,损失额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事故
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伤势极为严重,车辆损失严重,损失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事故。
这些分类和等级划分有助于相关部门和机构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