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的,用于指导监理工作的实施。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概况:
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组成、建筑模型、结构类型、投资金额、计划完成时间、施工单位名称、结构图编码等基本信息。
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明确监理单位需要承担的工作任务范围,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及监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监理工作依据:
包括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等。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置和职责分工,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监理工作制度:
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包括监理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
工程质量控制:
制定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和目标,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工程造价控制:
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工程进度控制:
制定工程进度计划,监控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合同与信息管理:
负责合同的执行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履行,同时进行信息管理,记录工程相关数据和信息。
组织协调:
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方的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明确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监理工作设施:
确定监理工作所需的设施,包括办公、检测、通讯等设备。
监理实施细则: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规划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相关规定,包括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