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
《环境保护法》:
这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制度、法律责任等内容。
《水污染防治法》:
该法主要规定了水污染物的排放、治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大气污染防治法》:
该法主要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治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该法主要规定了环境噪声的排放、治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该法主要规定了放射性污染物的排放、治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法》:
该法主要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程序、内容等方面的内容。
《清洁生产促进法》:
该法主要规定了促进清洁生产的措施、政策、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该法主要规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土壤污染防治法》:
该法主要规定了土壤污染的防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海洋环境保护法》:
该法主要规定了海洋环境保护的原则、制度、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行政处罚法》:
该法主要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程序、原则、种类等方面的内容。
《行政复议法》:
该法主要规定了行政复议的程序、原则、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内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该条例主要规定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方面的内容。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该条例主要规定了排污许可的管理、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该条例主要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该办法主要规定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的监督管理、治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该办法主要规定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许可管理方面的内容。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该办法主要规定了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方面的内容。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该办法主要规定了排污许可的管理、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天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该办法主要规定了天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方面的内容。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该条例主要规定了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方面的内容。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该条例主要规定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内容。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该条例主要规定了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