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三个层面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具体为:
国家层面
富强:代表国家的繁荣昌盛,是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也是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
民主:强调人民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和政治保障。
文明:作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
和谐: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态局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
社会层面
自由:代表人民的自由权利和选择,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价值之一。
平等:强调社会成员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是公平正义的体现。
公正:指社会资源分配的公正性,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法治:代表法律的至上地位,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保障。
公民个人层面
爱国:是每个公民对国家的热爱和责任感,是民族精神的核心。
敬业:代表公民对工作的认真负责,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诚信:强调个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诚实守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友善: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友好相处,是社会温暖和进步的源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旨在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共同构建更加美好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