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警察的级别和职位按照警衔制度进行划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总警监
全国就3人,是警察系统中的最高级别,负责统领全国公安和武警工作。
副总警监
公安部副部长等高级警官,是高级警官的第二级。
警监
一级警监:公安部、司法部的正局级领导,省厅、局厅级正职,统领全省公安工作。
二级警监:公安部、司法部的副局级领导,省厅、局副厅级正职,协助公安厅长工作,分管相关警察业务工作。
三级警监:省厅、局单位正处级领导,地市局局长,统领一个地区的公安工作。
警督
一级警督:省厅、局副处级、正科级领导,地市局副局,大部分中小地市公安一把手。
二级警督:省厅、局正科级、副科级领导,地市局处级,一般为公安的中层领导。
三级警督:省厅正科级以下,地市局处级以下,一般民警靠年限最高能到这个警衔。
警司
一级警司:各级别科员,一般警察,基层民警的主要职位。
二级警司:各级别科员,一般警察,基层民警的中层职位。
三级警司:各级别科员,一般警察,基层民警的低层职位。
警员
一级警员:刚刚进入警察队伍的年轻人,以及在警察学校上学的学员。
二级警员:刚刚进入警察队伍的年轻人,以及在警察学校上学的学员。
此外,警察职务级别体系还包括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分为: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这些职务级别和警衔制度的设立,确保了警察系统内部的有序运作,明确了不同级别警察的职责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