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和权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行使主体不同
权利的行使主体一般是一般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权力的行使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处分方式不同
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
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
推定规则不同
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即在没有明确的法律禁止的情况下,权利主体可以自由行使其权利。
权力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规定即无权”,即权力行使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否则构成越权。
社会功能不同
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是个人或组织在社会中应当享有的权益。
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所行使的公共职权。
是否具有强制力不同
权力在很多情况下表现为一种强制力量,对违背权力主体意志的行为,权力主体可凭借自身的力量以及相关规定对其实行惩罚。
权利对他人来说是一种请求资格,而非强制力。例如,债权人有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权利,但债权人不能因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而对其采取拘禁、殴打等强制手段,而只能请求国家行使权力予以保护或救济。
是否与义务相关联不同
权力的实现以对方的服从为条件,不一定与特定的义务相关联。
权利则与相应的义务密切相关,行使权利须以承担义务为条件。
享有者的范围不同
公民权利是任何公民都具有的。
公共权力则只有公共权力的执行者和管理者才具有。
法律地位不同
权利可由权利人独自享有,可以是一种有特定相对人的权利,也可以是有一般相对人的权利。在存在与这相对应的义务人的双边关系的条件下,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权力则只存在于与具体相对人的关系中,权力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权力主体具有明显的优势地位。
总结:
权力和权利虽然都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概念,但它们在行使主体、处分方式、推定规则、社会功能、强制力、义务关联、享有者范围和法律地位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权利和权力的本质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