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交纳的税金。计算应交所得税的基本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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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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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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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会计利润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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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调整增加额可能包括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不作为收益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交纳所得税的项目,以及确认为费用或损失在财务报表中,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减的项目。
纳税调整减少额可能包括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确认为收益或费用的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税种和不同的会计政策可能会影响具体的计算方法和会计分录。例如,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会涉及速算扣除数,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可能会涉及税前会计利润变动的原因分析,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计费用与税法费用的差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