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
新设立纳税人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
纳税信用等级从A级到D级依次递减,其中A级表示纳税信用最好,D级表示纳税信用最差。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