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收入的借贷方向是 借方减少,贷方增加。具体表现如下:
借方:
表示主营业务收入的减少,这通常是因为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原因导致收入的减少。在会计分录中,发生销售时,借方可能涉及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的减少,同时贷方记录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方:
表示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这通常是因为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在会计分录中,月末结转时,贷方记录主营业务收入转入本年利润。
总结:
主营业务收入在借方表示减少,例如销售退回或折让。
主营业务收入在贷方表示增加,例如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这种借贷方向反映了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收入实现和结转情况,符合会计基本原理和等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