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行政区是指行政地位与县相同的县级行政单位,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市辖区:
市辖区是城市的组成部分,城区为城市市区的组成部分,是一种行政单位类别。
县级市:
县级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名称,行政地位与县相同,为省、自治区所设地方行政单位。
县:
县是中国基础行政区域,始于春秋时代,秦统一六国后确立了郡县制。
自治县:
自治县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县级行政区域。
旗·自治旗:
旗是中国相当于县一级的少数民族(主要是蒙古族)聚居的行政区域,自治旗是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内另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区域自治的相当于自治县的行政区域。
特区:
是工矿企业特别集中的县一级行政区划。
林区:
是县一级行政区划。
截至2024年,中国共计2848个县级行政区,包括967个市辖区、387个县级市、1323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
建议:
在了解县级行政区的类型和数量时,可以参考最新的官方统计数据,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县级行政区作为地方政权的基础,对于了解中国地方行政结构和行政管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