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职级晋升细则如下:
试用期与转正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需申请转正。
级别晋升条件
晋升副科级需要科员任满两年。
晋升正科需要副科任满三年。
晋升副处需要正科任满三年,破格提拔除外。
职务与职级对应关系
国家级正职:一级。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晋升程序
由所在单位向组织部申请,并进行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
晋升需满足拟任职务的任职条件和程序。
资格条件
晋升领导职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晋升职级时,需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
其他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晋升职级时,不得突破机构规格和职数限额。
晋升程序包括动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等步骤。
这些细则确保了公务员晋升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性,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晋升机制,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