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出险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事故报案
被保险人应在事发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填写出险登记表和立案查询表。
及时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根据保险人的资料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理。
车辆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派遣查勘员进行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被保险人提供有关单证。
查勘员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进行查勘,确定损失金额。
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保险工作人员审核被保险人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审核通过后提交给产险部核赔科。
与保险人、修理厂或相关单位对事故损失的方位、项目、金额一起协商确定。
理算复核
核赔科对单证手续进行复审,确保无误。
审批
产险部主管领导进行审批,若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赔付结案
核赔科再次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审批后交给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报销人对事故及索赔材料进行核实后,按保险合同赔偿被保险人。
现场处理
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的,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
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的,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的,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修车备齐理赔资料
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修理完成后,车主需要垫付维修款,并需开具与定损金额一致的发票及维修清单。
理赔材料包括车辆的保单、行驶本、驾驶本、维修清单及发票、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及责任认定书。
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材料准备好后,被保险人需要将材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领赔款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的银行账户划拨赔款。
在整个流程中,建议车主及时报案、保护现场、妥善保存证据,并与保险公司保持沟通,以确保理赔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