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六义”是指 风、雅、颂三种诗歌形式与赋、比、兴三种表现手法。
风:
指不同地区的地方音乐,主要是民间歌谣,反映了劳动人民的真实生活和情感。风包括十五个地方的民间歌谣,共160篇,如《关雎》、《蒹葭》、《桃夭》等。
雅:
包括《大雅》和《小雅》,是周王朝直辖地区的正声雅乐,多为贵族祭祀、宴享时的乐歌,内容多涉及政治得失、歌颂祖先功德等。大雅31篇,小雅74篇,如《采薇》、《鹿鸣》、《江汉》等。
颂:
是宗庙祭祀的乐歌和史诗,内容多是歌颂祖先的功业。颂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分别为31篇、4篇和5篇,如《我将》、《有客》、《玄鸟》等。
赋:
是一种直接陈述的表现手法,如《豳风·七月》中“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平铺直叙地描绘了季节的变化和生活的场景。
比:
是通过比喻的方式来描绘事物,使其更加生动形象。
兴:
是一种间接表达的手法,通常用于诗歌的开头,通过景物或情感来引发全诗的主题。
这六义是前人总结的《诗经》的艺术手法和分类方法,对于理解和研究《诗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