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 不能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且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以下几类: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这些儿童在认知和判断能力上尚未成熟,不能独立进行有效的民事活动,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
这类未成年人虽然已经超过了八周岁,但由于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行为同样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包括因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碍等原因无法正确认识自己行为性质和后果的成年人,他们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因为他们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理人应当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代表他们参与民事活动。
总结来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的民事行为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