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通常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1. 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2. 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3. 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 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 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此外,计时收费标准如下: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500-800元/人小时;
合伙人、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300-450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200-300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100-150元/人小时。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因地区、具体业务类型以及评估机构而有所不同。实际收费时,应以当地物价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并可能需要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