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和缴纳的强制性保险。具体规定如下:
社会保险制度: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种类: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缴纳义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和金额由法律、法规规定。
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退休、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且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补充保险: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并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并负有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是《劳动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主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