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概念不同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它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他项权证:是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它由他项权人持有,通常涉及抵押权利。
持有者不同
房产证:无论一次性购房还是贷款购房,产权证都是产权人拿着。
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或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持有。
凭证作用不同
房产证:代表房屋所有者对房屋的合法所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核心凭证。
他项权证:是对房产抵押登记权的一种证明,表明该房产存在抵押等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办理人员不同
房产证:在购房过程中,由购房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并核发。
他项权证:在办理抵押登记时,由抵押权人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并核发。
法律效应不同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定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他项权证: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如抵押权人依据他项权证对抵押房屋进行处置,需经抵押权人同意。
总结:
房产证和他项权证在概念、持有者、凭证作用、办理人员等方面均有明显的区别。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而他项权证则是证明房屋存在其他权利(如抵押权)的法定凭证。在实际操作中,两者在房屋交易、抵押等过程中起着不同的法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