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增值税优惠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增值税。
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个人所得税优惠
残疾人员:其劳动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减征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企业所得税优惠
安置残疾人员的单位: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其他优惠
企业招收残疾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营业税优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优惠,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更多地安置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减轻他们的税收负担,从而促进残疾人就业和社会和谐。企业和残疾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政策,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