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权利
对外代表公司:
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活动,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
签订合同:
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其签字通常是合同生效的条件。
发行证券:
在发行债券或股票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行使职权: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如主持股东会、董事会等。
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
企业法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
行使职权与履行义务:
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接受监督:
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但必须要有书面委托,且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其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以上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