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退回的会计分录根据不同的销售情况和是否已确认销售收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销售退回
发出商品时:
```
借: 发出商品
贷: 库存商品
```
发生销售退回时:
```
借: 库存商品
贷: 发出商品
```
如果发出商品时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需要在退回时考虑:
```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等
```
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销售退回
对外销售确认收入时:
```
借: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同时结转成本:
```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
```
发生销售退回时开具红字发票:
```
借: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等
```
同时,冲减成本:
```
借: 库存商品
贷: 主营业务成本
```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销售退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收入、成本等。但按照税法规定,在此期间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缴所得税,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
注意事项:
企业在销售过程中,由于购货方对商品质量、规格等问题不满意,发生销货退回(全部或部分商品退回)或要求折让(不退回商品,但要求在货款金额上作出让步),需要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及时处理销售退回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避免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